适用于公司设立,企业股份制改制, 发行股票上市, 股权转让,企业兼并、收购,公司分立、联营、解散、合并、改制、重组,中外合作、合资、租赁、承包、融资、抵押贷款、法律诉讼、破产清算等目的的整体性企业资产评估。
委托人有权自主选择符合法律规定的评估机构,且此选择不受任何非法限制或干预。若评估事项涉及多方当事人,则需全体当事人共同协商确定评估机构。对于法定评估业务,应依法选择评估机构。
委托人与评估机构需签订委托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委托人应按合同约定支付费用,并严禁索要、收受或变相索要、收受回扣。同时,委托人需确保提供的权属证明、财务会计信息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但如果您需要进行评估业务,如设备、专利或非上市公司的企业价值、股权等,中小型评估机构或许更为合适。只需确认其具备财政部门备案的评估资质(可通过渠道查询真伪),并审查其收费标准是否合理(过低可能不可信,建议参考其过往类似案例)。相较于龙头评估机构,中小型评估机构往往能提供更周到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