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某省物价局的有关规定,房地产评估费收费标准采取累进计费率:房地产总价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1500元起步;100万元到500万元的(含500万元)累进计费率为2500元起步;500万元到2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5000元起步;2000万元到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1万元起步;5000万元以上的收取评估总价的3万元起步。
房地产评估收费一般依据帐面原值,没有帐面原值或没有作价入资产评估收费标准帐的资产可以按评估值计算。国外和港、澳、台地区的公司、企业、其他机构、个人委托评估,参照国际惯例由评估机构自定收费标准,并应收取等额外汇,按国家外汇管理规定结算。
市场比较法是常用且重要的估价方法,在该法中,比较实例的选择是方法应用 的基础,其甚至决定了估价结果的准确与正确。
在城镇土地估价中,市场比较法是比较 常用且重要的估价方法。在该法中,比较实 例的选择是方法应用的基础,其甚至决定了估价结果的准确与正确。
城镇土地估价需要依据的技术规范主要为标准《城镇土地估价规程》,依据规程,与市场比较法相关的重要术语及定义如下:
(1)市场比较法:根据替代原理,将 待估宗地与具有替代性的且在估价期日近期 市场上交易的类似宗地进行比较,并对类似 宗地的成交价格进行差异修正,以此估算待 估宗地价格。
(2)替代原则(替代原理):土地估价 应以相邻地区或类似地区功能相同或相近、条件相似的土地市场交易价格为依据,估价结果 不得明显偏离具有替代性质的土地客观价格。
(3)市场比较法中确定比较实例:“比较实例与待估宗地条件的相似大于差异 性;比较实例应为用途与待估宗地用途相同,土地条件基本一致,属同一供需圈内相 邻地区或类似地区的正常(或可修正为正 常)交易实例。
以上为选择比较实例时涉及的规程中的 主要内容,实际估价工作中,为避免出错,估价人员一般会选择与待估宗地紧邻、交易日期不超三年、土地用途相同的实际交易案例作为比较实例,这当然是稳妥的做法。
新建房地产评估的成本法
新建房地产项目,如果评估基准日为房地产开发建成日,无须考虑折旧,可直接用开发成本计算。开发成本为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土地取得成本、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建筑安装工程费、管理费用等。新建房地产成本法的基本公式为
新建房地产价值=土地取得成本十开发成本十管理费用十投资利息十销售税费十开发利润